我省国税地税收入双双破千亿
提前完成全年目标
截至12月5日,全省国税系统累计组织税收收入1006.06亿元,同比增长25.8%,增收206.35亿元,提前26天完成全年千亿元税收目标;全省地税系统累计组织各项收入1086.78亿元,同比增长33.97%。其中税收收入1012.22亿元,同比增长34.13%。
今年以来,我省国税、地税系统牢牢把握全省经济巩固回升、加快发展的良好势头,依法强化征管,优化纳税服务,国税、地税收入双双破千亿大关。我省国税收入规模在全国列13位,同比提高2位,在西部12个省(市、区)中排位第一;我省地税在中西部首个实现收入超千亿。
国税方面:1至11月,各主体税种均实现快速增长,其中所得税比重提升2个百分点,首次突破20%。丘陵地区和地震灾区税收增长明显加快。前11月平原地区累计完成税收收入394.15亿元,增长16.4%;丘陵地区累计收入233.51亿元,增长36.2%;民族地区累计收入66.77亿元,增长30%;其他地区累计收入195.56亿元,增长4.5%。39个地震重灾县累计完成税收收入113.***亿元,增长24.7%。
地税方面: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四大主体税种拉动地方税收快速增长。前11月,四大税种入库781.08亿元,平均增长36.95%,对地税收入贡献率达82.83%。各扩权县(市)地税收入实现快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