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结构性安全鉴定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中共广州市纪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纪字〔2013〕33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需要,现采取询价方式确定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开展黄埔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结构性安全鉴定项目的相关工作。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黄埔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结构性安全鉴定项目位于黄埔区大沙东路313号,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米,项目预计发包价19.99万元。
二、发包单位: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20-8300***79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黄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区工,联系电话:020-82381209
三、项目地点:黄埔区黄埔区大沙东路313号
四、项目工作需求:
1、对黄埔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进行结构性安全鉴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混凝土强度检测、构件、钢筋配置检测、构件尺寸检测、结构体系检测、侧向位移检测、结构损伤及缺陷检测等。具体按2016年8月1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的内容实施安全检测;
2、根据国家现行建筑结构有关规范、标准编写《鉴定报告》,并判断该房屋安全程度,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的地方提出处理意见,如有应急抢险鉴定可根据实际情况编写检查意见或鉴定报告;
3、工期:20日历天。
五、邀请单位:广州市设计院、广东建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稳固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广州智弘建筑物检测与鉴定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市创见房屋鉴定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发包方式:项目采用询价的方式进行发包。
七、资金来源及限价:
项目名称 | 报价限价 |
黄埔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结构性安全鉴定 | 19.99万元 |
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超过限价为无效报价
八、提交资料要求:(以下资料装订成册,密封为一包,封口处盖投标人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
3、报价书(法人或法人代表签名,并密封加盖公章);
4、具有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备案证书》;备案证书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持有有效的房屋安全鉴定员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复印件加盖公章);
6、近三年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提交资料、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提交资料时间: 10:00——10:30,逾期不受理;
2、 地点:广州市黄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广州市黄埔区丰乐中路94号建设大厦7楼);
3、 开标时间:2016年9月14日上午10:30。
十、现场踏勘:需要现场踏勘及咨询,可直接联系我单位。
十一、发包流程:
1、本项目发包小组由我单位负责组织,发包小组当众开启各单位的报价书,以合理最低报价的单位确定为黄埔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结构性安全鉴定项目的中标单位,如有报价相同的单位,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
2、结果确定后即在黄埔区信息网以同步发布,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3、公示规定时间内无异议,并在公示完毕后五天内由我单位发中标通知书;
4、本公告在黄埔区信息网网站(网址:http://www.hp.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黄埔区信息网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黄埔区信息网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广州市黄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