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浙沪闽鲁法院执行工作协作会
青岛日报讯 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法院执行工作协作会昨日在青举行。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主任俞灵雨、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霍力民,市委常委、秘书长张泽
忠,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任群先出席会议。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苏、浙、沪、闽、鲁法院间将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的司法协作,建立委托执行的工作格局,使四省一市法院的执行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在即将正式实施的四省
一市“司法协作的若干意见”中对委托执行、协助执行、执行协调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包括规定了委托执行案件的范围、原则、期限,委托执行案件督办制度,协助执行中提供方便
和互通情况,执行法院异地执行遇到阻碍时、当地法院的具体责任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张泽忠在会上致辞中指出,新的形势和任务对法院工作特别是法院执行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加强法院执行工作区域合作,是推进新时期法院执行工作,防止和减少地方保护
主义干扰的有效措施。这次四省一市执行工作协作会议,是攻克“执行难”、推动执行工作健康发展的积极有益探索,对进一步促进我市法院执行工作也将起到积极作用。
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会上介绍了规范执行程序和执行方式方法、建立多渠道宽领域执行格局的经验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