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人大常委会2010年执法检查计划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代表大会
常 务 委 员 会 文 件
云常〔2010〕23号
广州市白云区人大常委会
2010年执法检查计划
( 广州市白云区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主任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区人大常委会2010年度工作要点安排,按照依法监督、重点突出、讲求实效的原则,制定区人大常委会2010年执法检查计划。
一、执法检查的内容和时间
(一)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区政府在食品安全法的宣传、人员培训、开展综合执法的情况。(8月)
(二)检查《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水源水质保护责任的落实情况、是否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政府职能部门对水源水质实施监督管理的情况等。(9月)
(三)委托城建工委会检查《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城管综合执法机关开展日常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活动情况和相关行政机关配合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情况。(7~8月)
(四)区“两院”根据本单位工作要求开展执法自查活动。(年底前)
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工作。***检查去年区政府关于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存在问题整改情况以及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出建议落实情况,促进依法行政。***检查去年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区法院关于涉诉信访工作情况报告、区检察院关于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促进公正司法。
二、执法检查的组织
根据今年执法检查计划,按照精干、效能的原则组织执法检查组。
执法检查组组长由常委会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相关工委会主任担任,执法检查组的组成人员,从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会委员中确定,并邀请区人大代表参加。
三、执法检查的步骤和要求
(一)常委会负责具体组织执法检查的工作部门要围绕检查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执法检查方案(包括检查的具体内容、日程安排、人员组成等),熟悉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收集和研究有关法律实施情况的材料,认真做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必要时,可进行前期调研。
区政府根据本计划的要求制定检查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将检查方案于6月上旬前报区人大常委会。
(二)要认真听取法律实施主管机关的汇报,也要注意听取有关群众团体的意见。必要时,可就有关问题组织专题汇报。
区政府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安排开展自查活动,并写出自查报告报区人大常委会。
(三)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采取座谈会、实地考察、个别走访、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了解和掌握法律实施的真实情况。
(四)执法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组应当及时提出执法检查报告,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审议。
执法检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对所检查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评价,提出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执法工作的建议。
区“两院”开展执法自查的情况报区人大常委会。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连同执法检查报告,一并交由区政府研究处理。区政府应当将研究处理情况由其办事机构送交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后,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必要时,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或者由常委会组织***检查;常委会也可以委托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组织***检查。
区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区人民政府对其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向区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