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聪恩代理区长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
——审议通过《顺德区关于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试行)》
近日,代理区长彭聪恩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顺德区关于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大企业扶持力度,提升企业服务水平,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会议审议通过了《顺德区关于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做实产业支撑平台、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为基本思路,以促进金融、科技、产业融合为基本方向,通过对现行产业扶持政策的全面梳理、整合和优化,提出了促进经济发展的20条举措,囊括了促进技术改造、发展装备产业、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培植高新技术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直接扶持政策;成立母基金、设立新型研发机构、加快孵化器和各类园区建设等平台建设类条款;以及促进创意设计、文化旅游、电子商务、互联网+、会展业发展等市场引导性措施。该实施办法涉及的扶持资金约10.6亿元。
为进一步加强对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工作,切实为我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提供便利,会议审议通过了《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试行)》。该管理办法重点突破了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这一影响人才扎根顺德的瓶颈问题,明确了经申报程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户籍不在我区的其子女可享受户籍生同等入学待遇,在自有产权房产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公办学校安排解决;已落户我区的可在户籍所在镇(街道)或夫妻任一方工作所在镇(街道)为子女申请跨学区入读公办学校;突出贡献人才的子女可在全区范围内申请入读基础教育阶段公办学位。
该管理办法通过学历、职称等“定量指标”,以及用人单位推荐、社会贡献度大小的“定性指标”,从能力、水平、贡献等维度确定高层次人才的范围,确保了适用对象是符合我区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并明确了有关申报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让社会参与、监督整个过程。
该管理办法的出台,为我区人才工作树立了标杆,有利于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到我区创新创业,也将激发我区存量人才的积极性,培养更多高层次人才。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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