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华司法所调解因财产知情权引起的纠纷
近日,兴华司法所协调处理一宗关于财产知情权引起的纠纷。
据了解,申请人林照(男,今年80岁,住在天河北院C栋B梯603房)因他弟弟林健峰(单身,没有子女)于2011年7月21日去世,在生前,林健峰的农业银行存折有九万多元,在住院期间已用49900(林照已知道)按照林建峰临终前的嘱咐,将遗产写下了委托书,将存折与身份证移交给林照保管(在中国农业银行社保存折同属一个人),林照又将存折委托他的外甥(潘晓杨为主要委托人、潘豪杨、潘朝杨)来保管,但由于林建峰生前具有干部身份,在他去世后,政府补贴两万多本用于办理丧事(但这笔钱至今没有拿到,应该很快会拿到了)。据林照的意思,把这笔补贴用于公益事业或慈善机构。现申请人林照想知道他弟弟林建峰存折有多少钱,存折的钱已用于哪里,只想获得这笔财产的知情权。按照林照逝者已矣,存者怀德的想法,双方当事人先协商,确认数据,如果协商不成,再回来司法所调解室调解。 (兴华司法所 于建跃 冯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