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起可申领电子驾驶证
日前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获悉,从12月10日起,市民群众可以通过“交警12123”APP申领电子驾驶证,该电子驾驶证与纸质驾驶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据了解,电子驾驶证由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电子证照系统生成,通过“交管12123”APP发放,将动态显示驾驶证准驾车型变化、交通违法记分等状况,方便市民实时查询、实时出示、实时核验。同时,它通过全国公安交管电子证照资源库验证比对,采用数字签名防伪技术,可有效防止篡改、伪造,保证电子驾驶证真实唯一、安全可靠。和纸质驾驶证一样,电子驾驶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并适用于执法管理、公共服务等多个场景,在配合执法查验、办理车驾管、处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等业务,以及进行保险理赔、租赁车辆和职业招聘等均可使用。
据介绍,取得公安交管部门颁发的驾驶证的驾驶人,在驾驶证有效期内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驾驶证”,但是驾驶证存在扣留、暂扣、逾期未体检、逾期未审验、公告停止使用等情况而不能正常使用的,不得申领。已申领电子驾驶证的,因准驾车型、驾驶证有效期、发证机关等发生变化办理换证业务后,驾驶人需重新申领电子驾驶证。因特殊原因无法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到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领。(吴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