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由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投诉举报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上可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3300216。
一 概 述
2017年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促进机关效能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全区民政工作实际,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及网站日常更新管理工作。形成了“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总体抓、局办公室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明确了分管领导及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责任,形成了自上而下、齐抓共管、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工作局面;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规范,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发布和撤稿的管理,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三是组织工作人员学习相关知识。主要工作人员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和信息采编技能,切实有效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规范公开内容
针对民政工作面广、线长、对象多的特点,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民政工作理念,遵循全面、主动、及时、准确、便民的信息公开原则,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方法、步骤等,结合全区民政工作实际,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加强保密合规审查,严防泄密风险,及时查漏补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实效性。
(四)拓宽公开渠道
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引导社会公众多方位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传播效率。根据政府信息的特点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以越秀区信息网、宣传栏等传统信息载体为基础进行常态化信息公开,以微博、微信等新兴传媒工具为媒介进行民政重点工作信息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成效。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2017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5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1条;2.部门文件类(包括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信息1条;3.动态类信息55条;4.行政职权类信息(包括行政审批、执法等)139条;5.财政预决算信息1条;6.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类信息0条;7.其他信息38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32条,微博微信公开信息3条,新闻发布会公开信息0条,新闻媒体公开信息0条,政府公报公开信息0条。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2017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当面申请0宗,占0%;网上申请1宗,占100%;信函申请0宗,占0%,传真申请0宗,占0%。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100%属业务流程类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1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100%,主要涉及业务办理情况、行使职权的法律依据或文件规定。
四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2017年度依申请公开收取的费用(检索费、复制费等)为0元。
五 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2017年度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宗。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宗。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新不够及时。针对这些问题,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量,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处理流程,主动公开应公开的信息,及时更新已公开的信息,丰富公开内容,改进公开方式,方便公众查阅,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