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渔港监督管理局加强伏季休渔期间渔船安检
根据《农业部关于切实加强2006年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水产办《关于开展上海市"护渔2006"渔业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市渔港监督管理局认真做好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吴淞渔港监督对辖区内停泊在吴淞蕴藻浜水产码头、长兴跃进港、长兴三岛码头、横沙海事局码头、航道局码头等地的渔业船舶进行安全大检查。
此次检查正值伏季休渔期间,辖区内的渔船除到船厂修船外都停泊在港内,由于停泊在港内的渔船大多数是请人值班看船的,常常是几条船请一个人看船,看船人对船上的情况基本上是一问三不知,这给执法检查带来了很大难度。
经研究,他们决定将检查工作与船舶检验结合起来,利用船舶检验时船员都在船上的机会,开展执法检查。实践证明这一举措效果好,先后共登船检查43艘次。
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船只对本船的消防、安全、救生设备都相当重视,船舶的"三证"情况以及职务船员证书、"四小证"、"上岗证"的持证情况也比较好,同时也遵守伏季休渔期间的各项制度。但也有部分渔船对船上的消防、救生设备的维护和配备不够重视,如灭火机配备的数量和容量不够,雾钟配备不齐,号笛未按规定配备,焰火信号配备不齐,救生衣配备未达到规定数量等。对此,检查人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船东在休渔期结束前配备齐全相关设备。船东们也表示尽快按要求完成整改,以整洁的船貌、完备的设备、合格的船员迎接开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