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对区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进行评议
10月15日,区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崔世刚,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翠芳、曹燕红、刘岳生、徐红怡、金伊君、牛穗生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崔世刚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管委会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水环境治理和保护、科技创新的专项工作报告,以及区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相关工委的初审意见。常委会组成人员从专项工作绩效情况、履职部门履职情况、综合情况三个方面,对专项工作报告进行评议(满意度测评)。四项专项工作报告的测评结果均为通过。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管委会关于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17年决算(草案)的报告、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8年第二次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会议依法作出决议,批准了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17年决算、2018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听取了关于《区政府关于黄埔区实施部分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备案报告》的说明,接受了区政府的备案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代李鹰、王跃林、李丽珍、陈茵明、薛建涛作的履职报告,审议了市人大代表郭凡、林绮芳提交的书面履职报告。参会的人大代表围绕代表履职情况进行发言,提出意见和建议。崔世刚围绕代表履职提出工作意见:一是树立代表意识,不断增强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加强学习交流,切实提高代表综合素质和履职水平;三是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四是做好服务保障,切实保证代表顺利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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