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怀集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全县常住人口情况
怀集县统计局 怀集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下,在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现场登记工作,汇集了丰富翔实的普查数据,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3][4]为805177人。
二、人口下降
全县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814172人相比,十年共减少8995人,下降1.10%,年平均下降率为0.11%。
图1-1 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三、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5] 246522户,集体户4328 户,家庭户人口为767138人,集体户人口为3803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97人减少0.86 人。
注释:
[1]本公报送审稿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全县常住人口是指县内19个镇(乡、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县内19个镇(乡、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怀集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地区人口情况
怀集县统计局 怀集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19个镇(乡、街道)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地区人口
19个镇(乡、街道)中,人口超过10万人有1个,在5万人至10万人之间的镇(乡、街道)有4个,在3万人至5万人之间的镇(乡、街道)有5个,少于3万人的镇(乡、街道)有9个。其中,常住人口居前五位的镇(乡、街道)合计人口占全县人口比重为52.30 %。
分区域[3]看,中部板块人口为2093***人,比重为26.00%;东部板块人口为99974人,比重为12.42%;西部板块人口为292508人,比重为36.33%;南部板块人口为129038人,比重为16.02%;北部板块人口为74293人,比重为9.23%;
表2-1 各镇(乡、街道)人口
单位:人、%
注释:
[1]本公报送审稿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常住人口是指县内19个镇(乡、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县内19个镇(乡、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中部板块包括怀城街道、幸福街道;东部板块包括坳仔镇、汶朗镇、甘洒镇、凤岗镇、洽水镇;西部板块包括梁村镇、大岗镇、岗坪镇、冷坑镇、马宁镇、蓝钟镇;南部板块包括永固镇、诗洞镇、桥头镇;北部板块包括中洲镇、连麦镇、下帅壮族瑶族乡;
[4]指各镇(乡、街道)的常住人口占全县人口的比重。
怀集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怀集县统计局 怀集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19个镇(乡、街道)的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413144人,占51.31 %;女性人口为392033人,占48.69%。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97.17上升为105.39。
图3-1 历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构成
二、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19个镇(乡、街道)中,人口性别比在110以上的镇(乡、街道)有1个,在105-110之间的镇(乡、街道)有10个,在105以下的镇(乡、街道)有8个。
表3-1 各镇(乡、街道)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注释:
[1]本公报送审稿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常住人口指县内19个镇(乡、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19个镇(乡、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怀集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怀集县统计局 怀集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19个镇(乡、街道)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223448人,占27.75 %;15-59岁人口为460029人,占57.13%;60岁及以上人口为121700人,占15.1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87927人,占10.92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8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9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3.8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2.90个百分点。
表4-1 全县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二、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19个镇(乡、街道)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0%以上的镇(乡、街道)有2个,在55%-60%之间的镇(乡、街道)有7个,在55%以下的镇(乡、街道)有10个。
19个镇(乡、街道)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在9%-14%之间。
表4-2 各镇(乡、街道)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注释:
[1]本公报送审稿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常住人口是指县内19个镇(乡、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县内19个镇(乡、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0-15岁人口为232023人,16-59岁人口为451454人。
怀集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怀集县统计局 怀集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19个镇(乡、街道)的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3981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693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4147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3834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534人上升为4220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6754人上升为955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9319人上升为4241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8231人下降为29601人。
单位:人/10万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26年提高至8.75年。
19个镇(乡、街道),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0年以上的镇(乡、街道)有1个,在9年至10年之间的镇(乡、街道)有1个,在9年以下的镇(乡、街道)有17个。
表5-2 各镇(乡、街道)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三、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 1797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增加228人,文盲率[4]由3.15%下降为3.09%,下降0.06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送审稿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常住人口是指县内19个镇(乡、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县内19个镇(乡、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县内19个镇(乡、街道)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怀集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怀集县统计局 怀集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21882人,占27.5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83295人,占72.4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60338人,乡村人口减少68193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7.69个百分点。
图6-1 历次人口普查城乡人口及比重
二、流动人口[4]
全县常住人口中,流动人口[4]为72480人,其中,省外流入人口为7476人,省内流动人口为6500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流动人口增加53466人,增长281.19%;省外流入人口增加4262人,增长132.61%;省内流动人口增加49204人,增长311.42%。
注释:
[1]本公报送审稿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全县常住人口是指县内19个镇(乡、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县内19个镇(乡、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