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召开
9月16日上午,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中会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贺雷主持会议,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王建华和市财政局副调研员许一新解读政策,并对有关问题进行说明。
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主要政策涉及关于改革的实施范围、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基本养老金待遇的确定和调整机制、改革前后待遇的衔接办法、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职业年金、部分工作人员退休时加发退休费的政策、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处理、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十个方面内容。
刘中会指出,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推进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周密制定措施,用科学务实的态度、严谨细致的工作方法,抓好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切实把这项关系全局的大事、好事、难事办实办好,确保改革顺利向前推进。
刘中会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作为政府工作的一件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县(市、区)要根据***改革方案和省、市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各部门单位也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分工和要求。要强化部门责任,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细化业务流程,健全规章制度,创新服务平台,不断提高经办服务水平。要加强宣传引导,准确解读各项政策,为推动改革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县(市、区)分管副县(市、区)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局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人事劳动保障处主要负责人;太白湖新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组织人事部主要负责人;市直各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和人事科长;中央、省驻济机关事业单位分管负责人和人事科长参加会议。(政策法规科 养老保险科 供稿)
会议现场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中会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贺雷主持会议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王建华解读政策,并对有关问题进行说明
市财政局副调研员许一新解读政策,并对有关问题进行说明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