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启动新农合二次补偿农民获更大实惠
为切实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率,珙县新农合在逐年提高参合农民住院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本着受惠于民的原则,于日前启动了参合农民住院费二次补偿工作。
此次二次补偿是针对2011年当年基金结余较多的情况进行的。补偿对象为在2011年内住院,单次住院医疗费用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上的参合农民,属于本次新农合二次补偿的对象(不包括2011年已享受定额补偿的住院分娩人群及属于县民政购买医疗服务的人群).通过二次补偿补偿比高达90%,最高可享受7万元封顶补偿(含一次补偿)。本次补偿分三批进行,分别于2011年10月底、12月底、2012年3月进行。由县合管中心统一计算出每名患者的二次补偿额,按患者户口所在乡镇进行汇总统计,提交县卫生局和财政局审核无误后,提供给各乡镇政府公示。核实公示的相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无异后由县财政从新农合财政专户划拨补偿款到各乡镇兑现给农民。
发放新农合二次补偿金,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农民的参合积极性,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使参合农民更加感受到合作医疗的优越性。另外,此次补偿工作还将加大组织宣传力度,实施全程监督,县合管中心采取按不低于5%的比例对二次补偿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等办法,确保新农合补偿款如实发放到位。(荣育生 黄芝琼 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