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珙县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公告
为加大农业新技术、新成果转化推广力度,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按照《珙县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在种植业遴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2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认定期限
在全县范围内遴选,认定期限一年。
二、遴选条件
1、遵纪守法,明礼诚信,能够严格落实农业部门遴选发布的主导品种和主导技术,积极配合农业技术指导员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等示范推广工作,且自愿辐射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致富。
2、科技服务能力较强、有一定的生产规模(种植规模100亩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家庭农场主、种养大户、乡土专家。
3、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参加过新型职业(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学员。
三、权利和义务
(一)按主管部门要求,积极示范落实主推技术、主导品种,记录好农时信息,协助技术指导员做好农业项目的实施工作,并对技术指导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
(二)每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辐射带动20个以上普通农户。
(三)优先参加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的技术培训,并获得技术人员的指导。
(四)优先获得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项目。
(五)享受一定的物化补贴。
四、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程序
1、自愿申报,填写申报表并提供佐证材料(含合同、相关证照复印件),于2021年8月6日前报送到珙县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股。
2、组织有关专家对示范主体进行评审,确定示范主体名单。
3、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咨询电话:4317995
***:珙县2021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
珙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