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上种植罂粟民警意外发现予以铲除
高坪一男子患病多年,听人说有一种“鲜花”的果实成熟后可以当偏方,便在自家阳台上种上几株,殊不知却触犯了法律。昨日,记者从高坪区公安分局获悉,该男子种植的是罂粟,民警于日前对该男子所种植的罂粟进行销毁,并对该男子作出相应处理。
据了解,高坪区公安分局民警在入户进行“一标三实”信息采集中,发现辖区居民唐某阳台上的“鲜花”与罂粟花十分相似。经仔细辨认,民警确认这些花就是罂粟花。
民警向唐某打探“鲜花”的来源,唐某告诉民警,自己并不知道这种花的品种,只是听说其果实成熟后可以用于治病,便向人讨要了一点种子,种在阳台上。
当民警告诉唐某其种植的“鲜花”其实是罂粟时,唐某吓了一跳,立即配合民警对其种植的罂粟进行销毁。
记者从高坪区公安分局了解到,鉴于唐某种植的罂粟数量较少,且能主动认识错误,民警对其种植罂粟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民警提醒市民,罂粟是国家明令禁止种植的毒品原植物,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无论种植罂粟的数量多少、目的如何,一律应强制铲除。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有明确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的或者抗拒铲除的、或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应受刑事惩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的,处以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并可给予3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