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英乡五举措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近年来省、市、县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相继出台了有关政策文件,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在合作社示范社建设中,麻英乡从以下五个方面促进工作的开展:
一、制定实施方案,确保示范社建设取得实效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坚持依法规范、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创新增收的原则,把规范合作社运行机制、制度建设、财务管理和盈余分配,提高合作社自我发展、持续发展能力作为重点,深入合作社开展调研,指导示范合作社制定目标明确、内容翔实、重点突出、科学合理的示范社建设实施方案,为示范社建设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严格监督管理,确保扶持资金发挥最佳效益
对示范合作社的扶持资金,严格按照扶持内容和资金用途,指导合作社设立“项目资金”专账、明细账。对项目扶持资金的支出范围、审批程序和使用情况等内容在全体成员大会上进行讨论公布。项目资金由合作社财务人员进行专户管理,合作社监事会负责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全面监督,并及时向成员公布资金使用情况。
三、以培训为突破口,实现合作社持续发展
合作社服务水平和发展质量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合作社带头人的能力和素质。以培养造就一批懂经营、会管理的骨干队伍为重点,着重加大对合作社负责人、管理人员、会计和重点农户的培训,着力强化合作知识、市场经济、内部管理、营销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极大的提高了他们解决生产经营实际问题和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的能力。
四、分类指导,切实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在试点示范工作中,积极同基层干部广泛开展交流,共同解剖典型,发现问题,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扩大示范效果。
五、落实“五规范机制”,实现合作社规范运行
一是规范管理制度。通过建立完善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议事、奖励惩处和股金管理等制度,进一步优化经营机制;二是规范财务管理。通过明晰成员与合作社、成员与成员之间的产权界限;建立健全合作社总账、分类账、固定资产账等账薄,依法实行财务公开,进一步增强经营管理透明度;三是规范服务内容。切实指导合作社开展统一服务。五是规范盈余分配。引导合作社与成员的关系从松散的产品购销向紧密的产权关系转变,利益分配采取以成员与合作社之间按交易量比例返还和股份分红相结合的分配方式,建立起农户与合作社之间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吴江邱薛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