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盘活闲置资产激发农村经济新活力
(1)惠民提升一类。采取“1+N”的便民、利民服务点模式,将闲置房屋设置成便民、利民服务点,全面提升群众和村干部开展工作。全区共有123宗、24866平方米闲置房屋通过惠民提升实现盘活,占比34%。(2)公益使用一类。紧紧围绕公益性服务,全面提升生活幸福指数,因地制宜将闲置房屋作为文化室、卫生室等农村公益项目建设,为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农村特殊群体,增加活动场所,丰富文化生活。全区共有58宗、12535平方米闲置资产通过公益使用得到盘活,占比17%。(3)集体经济利用一类。产权制度改革后,集体经济组织全面成立,急需办公阵地,以盘活闲置资产为契机,安排集体经济组织入驻闲置房屋,解决一批集体经济组织办公阵地问题。全区共有22宗、3639平方米闲置资产通过集体经济使用盘活,占比5%。(4)资产变现一类。引导有条件的村将价值高的资产出租、出售变现、免租等方式转让给新型经营主体用作生产管理用房或个人使用,增加集体收入。全区共有124宗、30091平方米闲置房屋通过资产变现实现盘活,占比41%。其中42个村、54宗闲置房屋有偿出租,总租金收入24.7万元。
全区共有7宗、2400平方米通过其他方式盘活,占比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