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水利局来宾市财政局关于广西象州县高龙河定固村河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1
象州县水利局、财政局:
报来《象州县水利局 象州县财政局关于给予批复广西象州县高龙河定固村河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象水报〔2023〕49号)收悉。广西象州县高龙河定固村河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代码:2303-451300-04-01-602235)初步设计报告已由来宾市水利局委托广西南宁水利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组织审查并出具技术评审意见。来宾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已对项目概算进行评审并出具工程概算评审报告。依据《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放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初步设计审批事项的通知》(桂水水管〔2018〕40号)、《来宾市水利局、来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来宾市承接自治区下放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初步设计审批事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来水水管〔2018〕31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高龙河属珠江流域西江水系柳江一级支流,发源于柳州市鱼峰区里雍镇岜道山附近,流经象州县马坪镇龙兴、大曹、新庆、丰收及石龙镇高龙、福堂、迷赖等村屯后,在石龙镇集镇附近汇入柳江。高龙河流域受地形影响,具有洪水峰高量大的特点。另外,高龙河流域居民区及耕作区主要集中在沿河两岸地势相对平缓的地区,每年进入汛期,每逢暴雨,山洪暴发,导致项目区内近岸田地被洪水淹没,多处岸坡出现崩塌,水土流失较严重,河道生态环境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为稳定河势,防止洪水冲刷岸坡,保护沿岸耕地,减少水土流失,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共建人水和谐的社会环境,加快当地乡村振兴发展步伐及水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实施广西象州县高龙河定固村河段治理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二、工程总体布置、等级和设计标准
(一)基本同意工程总体布置方案。治理河段位于象州县马坪镇定固村附近,治理河长1公里,新建护岸总长583米,其中左岸335米,右岸248米。新建下河步级1处、标志牌2块。
(二)核定本工程等别为Ⅴ,护岸建筑物级别为5级;同意设计标准为护岸顶高程按5年一遇洪水标准确定,岸坡低于5年一遇洪水标准的,按平岸设计。
三、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
(一)基本同意工程用地范围及实物指标统计成果。本工程总占地10.35亩,其中,永久征地0.77亩,临时征用土地9.58亩。
(二)基本同意征地拆迁所采用的补偿依据和补偿标准。工程征地补偿总投资6.19万元,全部由地方政府自筹资金解决。
四、工程管理
基本同意工程管理设计方案。
五、设计概算
核定本工程设计概算总投资为295.8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219.34万元,临时工程费12.93万元,独立费40.16万元,基本预备费13.62万元,移民与环境投资9.84万元。
工程设计方案详细评审意见,请按照广西南宁水利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关于提交广西象州县高龙河定固村河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技术评审意见的函》(咨审复核〔2023〕74号)执行;工程设计概算,请按照来宾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广西象州县高龙河定固村河段治理工程概算评审报告》执行。
***:1.广西象州县高龙河定固村河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定表(财审后)
2.广西象州县高龙河定固村河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技术评审意见(咨审复核〔2023〕74号)
来宾市水利局 来宾市财政局
2023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