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枣庄市峄城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十一届区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25日至4月30日(因疫情原因顺延至5月20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了“强化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2022年6月10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自然资源局党组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一致认为本次区委巡察第四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建议精准到位、切合实际,局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立行立改、严抓彻改,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任务的调度督促、协调推进。2022年6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进行全面安排部署;6月21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任务,对巡察整改工作再强调、再深化、再落实,确保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三)细化整改方案,压紧压实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反馈意见,逐项逐条细化分解,制定印发《中共枣庄市峄城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4方面9项整改任务,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坚持“严”字当头、“实”处用力,做到问题不清零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明显不放过,全面压实整改责任。
(四)主动对照检查,深刻剖析根源。局党组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区领导和区纪委监委派驻组领导到会指导,局党组及党组成员聚焦巡察反馈的问题意见,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全面查摆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进一步明确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全力推动巡察整改。
二、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区委第四巡察组共反馈问题4个方面9个大项,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将巡察组反馈问题梳理分解整改任务16个,其中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14个,整改不彻底2个,整改完成时限为2023年6月底前完成。
(一)“政治责任扛得不实,贯彻***关于营商环境的重要部署不够坚强有力”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关于营商环境***精神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提升局党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政治站位,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传达学习******有关论述,2022年先后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党组扩大会议、周一点名会等相关学习会议6次,学深悟透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会议精神和政策文件。二是进一步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2022年先后3次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解决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短板问题,精心部署、全力推进不动产缴税、登记网上“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不动产办证向镇街延伸等工作,有效延伸服务基层群众触角。三是对标对表加强学习借鉴,积极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其他区自然资源局沟通交流,学习借鉴自然资源相关的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方法,不断改革创新、推出亮点。2022年峄城区不动产“揭榜挂帅”和“税费同缴”等工作便民便企新举措获得了省、市各级部门的肯定和推广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2.关于“落实区委关于作风建设的工作部署不够细致”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一是严格对照区委关于作风建设的工作部署,在征求各股室意见基础上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重新修改完善实施意见,并于2022年3月将修改完善后的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五比五看”“十问十答”作风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至各股室。二是扎实开展思想能力作风建设行动,大力弘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将作风建设活动与自然资源业务工作开展相融合相促进,先后组织召开“五比五看”“十问十答”思想能力作风建设动员大会、“中层干部上讲台”活动10期、自然资源大讲堂12期,全局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精气神显著提高。
(二)“履行职能责任有待加强,落实上级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措施有差距”方面
3.关于“领导干部自我剖析的勇气不足,查找作风问题浅尝辄止、避重就轻”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重新按照“十问”清单进行全面剖析,10名科级干部共查摆作风建设方面25个问题,对应列出30条整改措施和6个月的整改完成时限,确保查找问题、整改问题取得实效。
4.关于“对外宣传主动性、积极性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2022年全年区自然资源局共在各类媒体发布报道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类新闻信息53篇,其中省级各类网站媒体发布新闻报道15篇,市级各类网站媒体发布新闻报道10余篇。2022年7月区自然资源局联合坛山街道先后组织开展“集中办证宣传月”活动和企业入户办证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办证政策。
5.关于“监管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强化提前告知,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同步出具项目批后监管卡及验线申请表,并告知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进行建设。二是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对2022年批复的18个建设项目均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现场悬挂公示牌,同时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进行批后公示。三是***项目验线,2022年参与验线3次,现场提出整改修改意见2次。四是联合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大队进行联合监管,2022年共发现违法线索并函告综合行政执法局8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均按照相关法律要求进行处罚并复函我局。
6.关于“改革创新办法不多,标准地撬动高质量发展仍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一是2022年我区的经济开发区和化工产业园区新增工业用地上全部实行“标准地”出让。二是完成2021年全年申报批复13个批次土地转用征收1278亩,实现了“项目等地”到“土地等项目”的转变。2022年峄城区组织申报土地转用征收14个批次,土地总面积为672.76亩,有力保障了省、市和区重点项目、公共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等项目对新增建设用地的需求。三是落实项目选址、立项、申报用地的全生命周期土地要素保障服务,超前介入项目选址、立项阶段,为项目申报省重点提供最大便利,2022年我区共有17个项目被列入“省重点”名单。
7.关于“工作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不彻底,力争2023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一是阴平镇老汪崖土地整理项目外业已基本竣工,计划2023年4月组织验收入库;峨山镇黄泉村土地整理项目已根据区里统一安排经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后转为矿山修复治理项目,不再进行土地整理相关后续工作。二是已对栅门巷棚改项目进行“两规一致性”调整并纳入在编国土空间规划内,该“两规”一致性调整方案已于2022年8月4日批复,可办理后续规划用地手续。目前该项目正在已进入土地征收报件程序,计划2023年6月底前进行土地供应。
8.关于“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进展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不彻底,力争2023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截至2023年2月,我区农村房地一体已发证53321本,未发放8697本,发证数量在全市排名第二。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全省于2023年11月底完成此项工作,区自然资源局在确保质量的情况下加快进度,力争在2023年上半年完成全部发证工作。
9.关于“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项目推进迟缓”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2022年6月17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并通过评审,区自然资源局将立足工作职能,做好后续对该区域地表及地形变化观测工作。
(三)“作风问题依旧存在,转作风优环境走深走实存在阻力”方面
10.关于“大厅外无审批未真正实现”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针对“大厅外无审批”现象,区自然资源局积极打造“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新模式,指定国土空间规划股全流程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2022年全年办理的58个规划许可事项均通过工改系统办理,且不存在补录现象。同时对所有办理的项目资料及时整理和归档,做到有卷可查、有法可依。
11.关于“限时办结承诺未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按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工作部署,区自然资源局进一步改革办理模式,将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有效衔接,启用“一窗受理”综合窗口,实现房屋交易、纳税、登记一次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办结,对不动产登记涉企业务30分钟内完成办结,对其他非政府统一组织的业务在2小时内办结,2022年全年不动产登记限时办结率达到99%以上,综合排名位于全市第三名。
12.关于“打通为群众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仍有距离”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召集各镇(街)召开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延伸镇街专题会议,根据会议安排开始有序组织在各镇(街)便民服务大厅设置配备专职人员和办事设备,确保各项不动产登记能正常办理。2022年10月24日,在峄城区坛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不动产登记窗口,推进不动产登记从“一次办好”向“就近办”“少跑快办”转型,目前该窗口已办理各类业务43宗。二是加大推广“一网通办”业务,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办件量。已制作2张“一网通办”流程图摆放在大厅显著位置,并将所承办的业务流程及需要提交的材料在市、区两级的公众号发布。已设置自助服务专区并配备1名业务骨干人员专职在自助服务区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全年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业务办件量得到显著提升,共完成办理1700余件。
13.关于“组织推动不动产证办理历史遗留问题彻底解决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2022年7月,区自然资源局联合坛山街道办事处在鹭鸣山庄等社区举办“不动产登记进社区宣传月”活动,累计发放宣传手册5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80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办理个人分户登记产权证的知晓率和办证率。截至2023年1月下旬,峄城区的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在全市最新的专项通报中排名第一。
14.关于“推动‘交房即办证’‘验收即办证’工作开展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2022年我区水发颐和园小区二期、海志府小区、鸿鑫丽景小区的2***6户居民实现了“交房即办证”;枣庄腾顺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实现了“交地即办证”;山东安厦置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实现了“验收即办证”,该项工作目前已实现了常态化的工作要求。
(四)“管党治党不够严实,严的氛围没有形成”方面
15.关于“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制定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印发《峄城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和《峄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以条目式、清单化的形式,围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加强组织领导”等9个方面,制定出台34项管党治党具体措施。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第一人责任,分别从“履行领导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从政表率”三个方面制定18条具体措施。班子成员依据所分管的工作职能也分别制定了主体责任清单,实现责任层层传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持续深化警示教育,通过周一例会、局长办公会等先后学习市、区违法违纪典型案例通报2次,以通报的典型问题为警鉴,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观看廉政警示片2次,不断增强全局党员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和法制观念,持续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16.关于“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全面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按照“个人查摆、领导审核”方式全方位进行廉政风险排查,全局21名股室所负责人根据岗位职责认真剖析和查摆行使职权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各分管领导对照排查内容认真审核把关后形成岗位廉政风险自我评价防控管理表。全局共排查出潜在廉政风险点37个,同时对照排查出的每个风险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对应的防控措施,切实增强风险防控能力。二是按时开展廉政教育谈心谈话。每季度采取“一对一”“一对多”的方式进行1次廉政谈话,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股室负责人、股室负责人与具体岗位人员分别进行廉政谈话,要求所有岗位人员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区自然资源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得到了有效纠治,但是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上级部门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还不够精准到位;二是推动干部担当作为、压力传导还没有到底到边;三是还有部分问题整改推进不够深,群众还有不尽满意的地方等。下一步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学习。坚决把******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等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学习从思想上不断加深对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意义的深刻认识,以实际行动践行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决策部署的落地落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推进自然资源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长远发展,助推新时代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转型升级。
(二)加强作风建设,涵养清风正气。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坚决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抓班子、带队伍作为首要任务职责,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努力营造自然资源领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推进流程再造,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梳理各项政策规定,严格规范业务流程,对项目审批业务涉及到的每个环节,逐一分析,逐一明确工作标准、时限要求,以及并联联动机制和工作衔接机制,逐项明确责任到人,实现审批业务进入自然资源系统后专人受理、专人办理、专人监督落实,打造“一条龙”闭环服务体系,积极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四)放大整改效应,巩固整改成效。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将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适时组织对优化营商环境巡察整改成果进行“回头看”,落实好监督检查,防止问题反弹。同时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全面总结,积极引导将整改工作取得的好成效、积累的好经验、采取的好做法向自然资源其他领域延伸拓展,以巡察整改工作促自然资源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加快推进自然资源转型发展,持续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效的自然资源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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