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德乡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
为确保安全度汛和改善河流水生态环境,大德乡将河流安全及水质达标责任具体落实到人。自河长制正式实施以来,“河段长”纷纷着手对负责的河流进行会诊,分析污染症状,采取“一河一策”的方法,制定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全面贯彻实施三项落实工作。
一是任务落实。将原2条河道划分成4个区域,对应落实4名河长及联络员责任,其中河段长为包干河道的第一责任人。明确河段长、联络员及乡各部门具体职责。
二是制度落实。成立由乡长主任为组长,4名党委委员为副组长,4名河段长、联络员为成员的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防汛办。制定河段长巡查制度、投诉举报受理制度、督查指导制度等日常工作制度,做到制度上墙。
三是责任落实。在人人有压力、大家有动力的治污体制下,将责任确切落实到河长及联络员。各河段长每周进行2-4次巡查,每季度报告一次整治情况。每次巡查后,联络员及时填写《河段长巡查记录表》,收集影像资料,建立完善巡查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