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金审核情况公示
按照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粤卫〔2012〕16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卫〔2013〕66号)和《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 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佛禅卫〔2014〕22号)等文件精神,我区对申报对象进行了严格审核。现对50名符合申领条件人员信息审核情况进行公示(见***),公示期为7日(2014年3月14日至2014年3月20日)。在公示期间,如对审核情况有异议或有反映、投诉、举报等情况的,可与禅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系。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将按规定发放补助金。
***:佛山市禅城区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补助发放情况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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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