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的通知
各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德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的通知》(德污防攻坚办〔2021〕126号)和空气质量会商结果,12月7日起,我市气象条件好转,空气污染程度将有所缓解。按照《绵竹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规定,决定于12月8日零时同步将绵竹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调整为黄色预警。请你们结合自身实际,继续落实应急管控工作。
***:黄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绵竹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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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1 健康防护措施
健康防护措施是指应急预警期间,公众采取相应防护手段来保护身体健康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1)重污染天气期间,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尽量采取防护措施。
(2)重污染天气期间,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建议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室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教育部门根据重污染预警等级,协调幼儿园、中小学合理调整教学计划,对在校学生尽量安排室内课时;在预测教学日的白天将持续严重污染时,对非住宿的幼儿园、中小学校采取停课措施。
(4)卫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道、心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5)重污染时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2 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是指应急预警期间,建议公众自发减排污染物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天可适当将空调调高1-2℃,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采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合理增加城市主干道的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
(3)倡导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
(4)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5)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6)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缓解空气污染。
3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强制性减排措施是指应急预警期间,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基础上,依法对辖区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等污染源采取强制性的减排措施。
III级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在强制性污染减排基数的基础上,重点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分别达到10%、10%、1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达到10%以上;加强环境监察和执法检查。
(2)城市主城区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特殊情况可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临时通行证》,按核定的时间和线路通行);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理和执法检查,并对建筑工地覆盖防尘布和洒水。
(3)城市主城区禁止上路行驶国一、国二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含驾校教练车)和拖拉机;公共交通部门加大运输保障力度;加强交通执法检查,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停止使用(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4)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频次,城市主城区主要道路、行道树每天至少进行2次冲洗除尘。
(5)城市主城区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6)城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