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开展2021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
按照《西安市2021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近期,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开展2021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
一是印发《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关于配合开展2021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辖区涉VOCs企业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此项工作。
二是要求各涉VOCs企业严格按照《涉VOCs排放企业管控台账》整理完善台账信息,保留三年以上,并详细填写《工业企业VOCs信息表》,按规定时限上报我局。
三是要求各涉VOCs企业严格按照规定每季度完成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监测工作,同时向我局提供最近1月内大气自行监测报告。
下一步,我局将组织执法人员对各涉VOCs企业工作开展及污染物治理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对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工作推进不力以及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