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区关于简化慢性病申报认定复审程序的通知
进一步规范我区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工作,简化业务流程,提高资格认定工作效率,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需要复审的病种为: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2.甲状腺功能亢进症
3.癫痫症
4.紫癜性肾炎症
5.硬皮症
6.视神经萎缩症
7.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
8.系统性红斑狼疮症
9.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症
10.巨趾症
11.慢性活动性肝炎症
12多耐药肺结核症
对以上12种病种实行两年一复审,携带检查、化验单,医保卡、身份证在复审年度四至六月在中医院慢病科进行复审。
对12种病之外的其他病种参保慢性病患者不需要复审,由区社保中心采取抽查的方式审核管理。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2.甲状腺功能亢进症
3.癫痫症
4.紫癜性肾炎症
5.硬皮症
6.视神经萎缩症
7.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
8.系统性红斑狼疮症
9.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症
10巨趾症
11.慢性活动性肝炎症
12.多耐药肺结核症
13.生长激素缺乏症
对以上13种病种实行两年一复审,携带检查、化验单,医保卡、身份证在复审年度四至六月在中医院慢病科进行复审。
对13种病之外的其他病种参保慢性病患者不需要复审,由区社保中心采取抽查的方式审核管理。
二、简化相关慢性病种申报资料:
1.对于六种门诊特殊病:门诊恶性***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服用抗排斥药、门诊血液透析、强直性脊柱炎和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和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门诊使用英夫利西单抗治疗、血友病患者门诊使用凝血因子等进行替代疗法的、慢性丙型肝炎门诊使用干扰素治疗、在申请相对应的慢性病,只需要提供《西安市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近期《《西安市城镇职工、居民门诊特殊病及特殊治疗项目费用明细表》(102表)或《西安市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审批表》(201表)医院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2.对于五种门诊慢性病:少年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苯丙酮尿症、甲状腺功能减退、亢进,阿尔兹海默症,如患者无住院病历的,可只提供近三年三次以***诊病历及相关检查报告单。
三、慢性病资格申报流程:
申报要求:
职工、居民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2.身份证、市医保卡(居民医保本)复印件1份(印在一张A4纸上);
3.申报病种住院病案复印件(二级以上医院近期住院病案);
4.医院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与所提供的住院病案相对应);
5.门诊病历或门诊抢救病历复印件1份(有则提供);
6.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的复印件1份;
办理地点:阎良区中医院慢病科
申请后鉴定结果于每年4月、7月、10月、12月初电话通知本人并同步公示于中医院慢病科、阎良区社保中心公众微信号,接受群众查阅、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