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宗委检查指导直管宗教活动场所冬防期消防安全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市民宗委结合全市宗教工作实际,邀请市消防支队有关人员于12月16日至12月17日,由市民宗委副主任李海林带队,分两组对12个市直管宗教活动场所冬防期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检查期间,李海林副主任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健全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各个场所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要统筹安排场所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好场所内消防安全责任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各司其职,确保消防责任落实到位;二是要强化消防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各场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全面排查火灾隐患,列出问题清单,严格落实整改。三是要强化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自查整改,严格安全用电,特别是文物建筑上不得直接安装灯具搞“亮化工程”;四是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培训,严肃问责。各场所要增强安全意识,坚决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失职渎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