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全体市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污染环境、损害人体健康,还容易引发火灾,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烟台市发布了《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据此,我市发布了《招远市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条例》和《通告》对燃放烟花爆竹进行了严格规定。为了倡树文明新风、减少污染、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我们倡议:
一、做自觉遵守《条例》和《通告》的践行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人人有责。每位市民要从自己做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自觉带头遵守《条例》和《通告》,要向家人、邻里和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自觉做到不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齐心协力,共同维护我们美好的家园,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大家的自觉行为。
二、做带头落实《条例》和《通告》的监督者。要对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坚决说不。对在禁止燃放区域、禁止燃放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要共同抵制、规劝;对我行我素公然违反《条例》和《通告》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金都招远的安宁祥和。
三、做积极贯彻《条例》和《通告》的宣传员。积极宣传《条例》和《通告》的有关规定,宣传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用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努力维护市容环境,争做文明市民,自觉追求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从娃娃抓起,牢固树立生态环保理念,用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带动家长、老人改变习惯,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共同营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
我们真诚的希望全市广大市民朋友们践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爱护环境,共同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仪,以实际行动为金都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作出应有的贡献。
市文明办
市公安局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