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公布一批取消调整和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
为深化简政放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2017年第一批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取消行政权力17项,调整行政许可19项,承接上级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权力67项,因部门职责调整划转行政权力63项。
记者从市编办了解到,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包括,市商务局1项行政许可事项:加工贸易业务和内销审批(重点敏感商品和关税配额商品除外)。市教体局1项行政许可事项: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章程核准。市国土局3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采矿权年检、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二级评估备案转报、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的年度检查。市住建局2项行政许可事项: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批,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市交通局1项行政许可事项: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特殊机具行驶公路审批。市水利局1项行政许可事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市文广新局1项行政许可事项:印刷经营许可证核发(出版物除外)。市安监局2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职业病危害一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职业病危害一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备案。市市场监管局1项行政许可和1项行政处罚事项: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对擅自从事粮食收购活动行为的处罚。市住房中心1项行政确认事项和1项行政处罚事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核、对物业管理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行为的处罚。市侨联1项行政确认:华侨申请来烟定居批准。
根据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取消的事项要逐项制定后续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对调整、承接的权力事项要切实转变管理方式,制定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并更新山东省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开。 (通讯员高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