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社会组织约谈通知书
区管有关社会组织:
根据山东省实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执法约谈工作规定(试行)》有关要求,芝罘区民政局对部分无故不参加社会组织年检的区管社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告诫。
约谈时间:2019 年 10月23 日前
约谈地点:芝罘区民政局,芝罘区机场路40号1#楼
约谈事项:社会组织不参加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查
被约谈社会组织: 芝罘区台胞台属联谊会、芝罘区教育学会、芝罘区老教育工作者协会、芝罘区联中校友联谊会、中小学卫生健康联合会、芝罘区政协书画之友社、芝罘区诗社
按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执法约谈工作规定 (试行)》有关规定:约谈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约谈,登记管理机关可以启动其他执法程序,社会组织负责人为社会组织的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等。
因上述社会组织电话号码变更或空号,此通知通过芝罘区政府网站、芝罘区社会组织协会微信群和信件等方式送达,请上述社会组织负责人于 10 月 23日前到芝罘区民政局接受约谈,逾期视为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约谈。
联系电话:6277***0
芝罘区民政局
2019 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