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申报登记
芝罘区关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服务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4〕34号)要求,2015年符合规定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我区就读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由教体局组织申报登记和资格审核,合格后由教体局统一安置到指定公办学校。
一、申报登记的对象、时间和地点
1、申报登记的对象。符合规定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报登记的对象为2015年拟在我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的非芝罘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凡申请在我区就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要年满六周岁,且未取得过小学学籍;凡申请在我区就读初中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此前应该在我区小学就读且取得我区小学学籍。
2、申报登记的时间和地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报登记的时间为2015年7月14-7月25日共12天。家长可根据居住区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其它时间不再受理。
二、资格认定及需要提供的证件
1、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资格的认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入学:(1)截止到招生当年8月31日,父母等第一法定监护人在芝罘区购买具有政府合法审批手续并由具有资质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户口尚未迁入我区的可在我区指定接收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的学校就读。(2)截止到招生当年8月31日,夫妻双方或一方在我区有稳定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并交纳社会劳动保险一年以上且保证每年连续缴纳劳动保险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可在我区指定接收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的学校就读。(3)截止到招生当年8月31日,在我区注资50万元以上成立公司并年缴税5万元以上的投资人子女,可在我区指定接收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学校就读。其他非芝罘区籍适龄儿童少年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到烟台外国语实验学校、双语实验学校、东方外国语实验学校、培英学校、中大德美学校、崇文学校、星海艺校等民办学校联系就读。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需要提供的证件。由家长携孩子,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规定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并接受资格审核。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规定证件(提供以下三类证件之一即可):(1)在我区购房的要提供父母等第一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以及含有父母等第一法定监护人和该适龄少年儿童的户口簿,入小学的还要提供适龄少年儿童健康体检表、计划免疫证和预防接种完成证明。(2)在我区(或市里)缴纳劳动保险的要提供父母双方(若只有一方有保险则只提供一方)在我区(或市级)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的历年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含有适龄儿童少年和其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租房合同以及含有父母等第一法定监护人和该适龄少年儿童的户口簿,入小学的还要提供适龄少年儿童健康体检表、计划免疫证和预防接种完成证明。(3)在我区注资50万元以上成立公司并年缴税5万元以上的要提供投资人身份证、投资人及其子女户口簿、营业执照、缴税证明、含有适龄儿童少年和其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入小学的还要提供适龄少年儿童健康体检表、计划免疫证和预防接种完成证明。
三、其它要求
1、家长要如实填报入学信息,按要求提供真实证件,如因填报信息或提供证件不实造成孩子无法入学的后果,由家长承担。
2、由教体局审查合格并安置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要遵照规定时间入学,对于未遵照规定时间入学或放弃入学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体局将不再接收其在我区公办学校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