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被表彰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
5月18日,我县被中央综治委表彰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我县平安建设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我县把平安建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纳入到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落实“平安第一责任”,坚持打防结合,夯实基层基础,完善防控网络,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五个不发生”和“五个安全”,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环境。
夯实基础,筑牢平安基石。在全县部署开展了“平安乡镇”、“平安村居”、“平安学校”、“平安企业”等基层创建活动和“平安交通”、“平安金融”、“平安卫生”等行业创建活动,将平安建设的触角向基层延伸、向行业延伸。壮大基层维稳力量,把乡村综治办、村“五支队伍”、农村保安、民情信息员纳入其中,实施农村治安安全、社会安全、生产安全、法律进农家四大工程,全县90%以上的村居保持刑事治安案件“零发案”和群众“零上访”。成立了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办公室及所(站),实行月清理、月变动和月登记制度,加强流动人口日常管理,并在外来人员聚集社区成立服务中心,为流动人口提供普法宣传、子女入学入托等服务,引导他们融入社区发展中,促进社区安全稳定。
打防结合,完善治安防控网络。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行动,并建立社会治安满意度测评制度。同时,突出预防为主,在进出县域主要交通路口,建设了5处高标准治安查报站;在城乡实施“大网格化”巡逻机制,推行农村“治安综合保险”;在各基层单位,设立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机构,健全群防群治队伍,在企业、村居合理布建警务室,实现警企警民联防,重点部门、重点部位物防装备率及视频技防覆盖率达100%;在东海地区,建立落实“双边多层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点、线、面、重点部位”结合的防控网络。深入开展“法律五进”活动,营造了“平安广饶大家共建,平安广饶大家共享”法治环境。2008年较2003年,全县可防性治安案件下降55%,群众治安满意度连续保持在96%以上。
源头预防,矛盾排查,大调解调出大平安。在项目建设、政策制定等重大决策前,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避免决策不当引发稳定问题。依托各级综治机构设立民生服务中心(站),整合综治、信访、就业、社会保障等资源,构建社情动态网络,齐心协力“解民忧、平民怨、调民事”;实行村居每周一次、乡镇及行业主管部门每半月一次、县级每月一次矛盾纠纷例行排查、建立台账,对排查出的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调处”。五年来,全县累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9300起,成功调处化解9078起,调处成功率达97.6%。(杨士国 张珂 郭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