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畜牧局五项措施确保全运期间动物产品安全
为东营市畜牧局制定了五项工作措施,确保全运期间全市不发生重大饲料、兽药产品质量问题和兽药残留事件,不发生与饲料兽药有关的违禁药物残留和兴奋剂检测阳性等事件,确保全运会期间动物及食品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和社会稳定。
一是组织开展违禁药物和涉及兴奋剂的执法检查工作。根据农业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规定,按照省局在奥运会期间发布的《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药品名单》做好监管。
二是组织违禁饲料添加剂和兽药普查清缴和销毁工作。开展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使用企业普查活动。制定普查方案和记录列表,主要清查原料和成品库中的违禁药物及药物添加剂,检查化验室等质量保证体系以及生产、检验记录,对发现的违禁药物、地标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不规范的产品,以及标有不明成份的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等,依法予以没收、监督销毁,对违法单位进行处罚。
三是深入实施饲料兽药派驻监管工作。继续深入实施对饲料兽药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监管工作,进一步明确每个饲料兽药生产企业的监管目标、监管人员和监管责任,确保监管成效。
四是积极开展饲料兽药监督抽检、残留监控工作。配合省饲料兽药质量检验所对饲料兽药生产企业进行飞行检查,问题一经发现,将做严肃处理;对举报假劣饲料、兽药抽检的市内饲料兽药产品不合格的、报批检验不合格、残留监控阳性样品等坚决查处。
五是组织开展“饲料兽药安全使用知识普及活动”。积极组织各县区结合《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大力宣传畜牧业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联的法律法规,采取培训、宣传等多种形式,配合饲料兽药生产企业监管工作,督促饲料兽药经营企业建立和完善所经销产品的质量档案,固定经销厂家;督促畜禽养殖场和饲料兽药经营企业健全购销记录,建立长期稳定的饲料兽药供应关系;监督动物诊疗、养殖场等的兽医人员,规范使用饲料添加剂和兽药,并建立使用记录,杜绝使用与兴奋剂和违禁药物添加剂有关的药物。(市畜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