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交通运输局监察大队加强依法行政工作
2012年,垦利县交通运输局监察大队围绕强化内部执法人员的管理.防止执法人员“不作为”或“乱作为”违法行为的工作中,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以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导执法行为
紧紧围绕“公正执法,一心为民”这一执法理念,提高执法人员对“依法治国”内含的理解,使执法人员在执法理念上把握了正确的方向,促进了行政执法的自律和执法公平、公正。
二、强化制度建设,以制度约束执法人员依法行政
建立完善了《效能岗位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时限办结制度》、《首问责任制度》等制度,明确了大队长、监察中队长、内勤工作人员、外勤执法人员的具体岗位职责,要求各执法岗位人员严格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同时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公开自己的身份、岗位职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
三、狠抓执法过程监管,杜绝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
对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对外勤执法人员在执法中查扣的证件或车辆,明确规定必须在12小时内交回所内勤处罚室,并严格按照报批制度,对违章违法案件进行处理。同时,加强在执法过程中的现场监督,要求全体执法人员严格遵守“八条禁令”,落实在执法过程中要公开自己的身份和公开举报电话的规定,并由所监察中队对各交管站外勤执法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四、强化执法考核,执法工作与绩效考核有机结合
健全了执法考核制度,将各部门执法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纳入绩效考核。成立考核小组定期对所各部门的案件卷宗、基础档案、完成工作情况、行业监管工作落实情况等进行抽查,对有特别绩效的给子加分,对行政执法不依法定程序或私自执法、越权执法、行政执法有过错的,在当月绩效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并分析指明原困。年度考核,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在全所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考核的结果由考核小组反馈绐被考评人。(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