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击检查遏制非法屠宰行为
高明公安联合多部门开展非法屠宰生猪检查行动
佛山日报讯 记者陈志业 通讯员邱志鹏报道:近日,高明公安经侦大队联合多部门开展清查非法屠宰生猪检查行动,经过对区内各市场现场排查,暂未发现私宰生猪肉等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行动从当天凌晨5时开始,高明公安经侦大队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农林渔业局等部门,分别对莲花市场、荷城市场、东升市场等大型市场销售的生猪肉进行检查。本次行动重点内容为突击检查了解辖区内是否存在非法屠宰生猪行为。
检查中,工作人员分别对生猪肉质量、商贩猪肉进货单等项目进行检查,共计检查销售生猪档口近50个,暂未发现私宰生猪肉等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高明公安相关负责人介绍,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大对区内肉类市场的监督整治力度,重拳打击和遏制私宰肉行为。与此同时,市民购买畜禽肉品时,应尽量选择正规的渠道购买,保证食品安全。如发现非法屠宰的,市民应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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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的,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生产、销售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肉类制品的,应当以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定罪,认定为刑法规定的“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生产、销售金额二倍以上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