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完成第一季度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监测任务
为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全面深化2014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及时掌握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动态,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监管成效,近日,第一季度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监测工作在垦利县全面展开。
垦利县执法人员积极配合市局分别到信誉楼和垦利银座商城超市以及永安镇、黄河口镇、兴隆街道办的35家规模养殖场、户进行了监测抽样工作。共采集猪、牛、羊肉、鸡肉等肉样47批、141份;猪、牛、羊尿样29批、97份,生鲜乳17批、51份,顺利完成了市局下达的监测任务。
按照抽样要求,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测抽检样品为猪肉、鸡肉产品,每批样品900克;动物“瘦肉精”监测抽检样品为育肥猪、牛、羊牲畜尿液,每批样品为90ml;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抽检样品为生鲜乳,每批样品为900ml。以上监测抽样要求在每批样品抽样后由抽样人员在现场将每批样品分成三份,二份送检,一份留存被抽样单位,并填写抽样单一式三份,分别由抽样单位、被抽样单位(随留样保存)和检测机构保存。本次监测采取初筛检测与确证检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此次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监测工作在该县的开展,大大提高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