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路局强化措施抓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
为严格落实环保要求,保护生态环境,市公路局按照实施生态绿色公路建设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强化施工现场管控,确保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达标。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做好环保施工技术交底。项目开工前,对进场员工和劳务工进行《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学习教育,采取“三级”技术交底,从项目部到作业班组进行层层交底,严格培训签到及交底书面签认制度;项目开工时,根据施工环境特点,由施工单位单独制定环境保护实施方案,谋划好工程实施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二是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拆除原有建筑物时及时洒水、防止扬尘,施工过程中利用原有生产路作为临时便道,定期进行洒水处理及维护,减少施工车辆通行造成的扬尘;对施工机械采取防抛洒和滴漏措施,装运混合料的车辆均覆盖加厚篷布,对拌合站内道路、存料场地进行硬化,晴天安排洒水车不定时进行洒水除尘,砂石料分仓堆积、料仓顶采用防雨棚遮挡,对细料采取雨布覆盖措施。并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树叶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或烟尘的物质。
三是抓好水污染防治。严禁将有害有毒废弃物做为土方回填,建立健全罐车、搅拌机等污水排放管理制度,废水、废物须经有效处理后再排入河流;对化学药品、外加剂等妥善保管,实行库内存放制度。对现场存放的油料等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油料跑漏;对工地临时生活场所的生活垃圾、粪池等进行严格处理,符合有关部门规定。
四是抓好噪音污染防治。在人口居住区进行强噪音作业时,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晚10点到第二天早上6点之间禁止强噪音作业,有特殊情况必须昼夜施工时,尽量选用低噪音设备代替高噪声设备,并通过在声源处安装消声器等方式降低噪音污染。
五是强化检查调度。坚持每周召开一次工程例会,建设办、代建单位、总监办对日常环保管理情况进行总结点评,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作出安排,并做好记录和***验证工作,对措施落实不到位、预防措施严重缺乏的单位进行通报。
六是强化环保内业资料的整理。加强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实施情况资料搜集整理和建档工作,对相关的文件资料、管理制度及考核检查情况等建立台账,做到专人负责,确保资料完备、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