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缴纳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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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区内各参保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规定,经系统测试后,即日起,恢复受理企业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申报和缴纳业务。请区内各参保企业按规定及时进行申报缴纳,确保第一时间享受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管理中心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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