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万通集团东营港航有限公司东营港东营港区一突堤北侧14液体散
山东万通集团东营港航有限公司拟在东营港东营港区一突堤北侧根部、一港池南侧区域建设“东营港东营港区一突堤北侧1#~4#液体散货泊位码头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东营港东营港区一突堤北侧1#~4#液体散货泊位码头工程
建设地点及规模:工程位于东营港东营港区一突堤北侧根部、一港池南侧区域。建设规模为2个15万吨级油品泊位和2个30万吨级油品泊位,占用岸线长度1560m,年吞吐量为4350万吨(进口),总投资149589.12万元。
建设单位:山东万通集团东营港航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先生
联系方式:186****1587
二、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单位名称:山东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甲级 国环评证甲字第2402号
单位地址:济南市历山路50号
项目负责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531-85870035 传真:0531-66570566
电子信箱:sdshky510@163.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了与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主要评价内容为在加强工程分析、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把工程分析、噪声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对策作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环节及产生量,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并评价其可行性,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子电话、传真、信函、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2017年9月6日-2017年9月16日)。
公告发布单位:山东万通集团东营港航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