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锅炉房燃气锅炉改造项目拆除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东四路与北一路交叉口西南角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路口往东路北100米)312室
工程名称:2#锅炉房燃气锅炉改造项目拆除工程施工及监理
项目编号:KFQ2016-25#
工程地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工程规模:拆除2#锅炉房4台14WM热水锅炉及相关配套设施,施工计划投资约728692.74元,监理计划投资约24000.00元。
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为一个标段,计划投资约728692.74元;监理为一个标段,计划投资约24000.00元。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工程监理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范围内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质量要求:合格。
二、报名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施工投标企业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原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改造)叁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建造师都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报名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项目部具有良好的业绩。
2、参与监理投标的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项目总监具有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报名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失信被执行等行为,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2016年10月11日2016年10月17日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法定公休日除外)。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请于有效报名期限内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到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否则该报名无效(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
1、报名工程施工的企业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或新版资质证书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印制二维码标识);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企业诚信证明;报名企业须提供《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证明资料(须体现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截图的打印页并加盖公章;东营市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行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网上报名凭证打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及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二份。
2、报名工程监理的企业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企业诚信证明;报名企业须提供《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证明资料(须体现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截图的打印页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网上报名凭证打印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二份。
备注:
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投标人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参保人员社保查询信息,以便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从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2.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须为2016年01月01日以来连续缴纳3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4.新成立的公司或公司资质发生合并的投标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养老保险证明。
5.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的投标企业,自行关注并及时网上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时招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市建设信息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山东政府采购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体上发布。
联系人:孟女士
联系电话:0546-8338187 153****0673
监督单位:东营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925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