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城管局认真组织开展整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
为落实市土地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区领导有关批示,我局于2009年8月5日将珠海市国土资源香洲分局《关于香洲区违法违规用地及整治情况的报告》(珠国土香字〔2009〕130号)中附表所列的110宗案件资料分别转给南屏镇政府、前山街道办、香湾街道办、湾仔街道办,对上述110宗违法用地的占用情况和出租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经调查了解110宗违法用地中,属于个人占用的84宗,属于集体占用的24宗,已拆除2宗。
为切实做好违法用地查处工作,8月19日上午,副区长林粤海在区行政中心409会议室主持召开了“香洲区整治违法用地专题会议”,市公安局香洲分局、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市国土资源局香洲国土执法大队香洲执法中队、香洲城管执法大队、拱北城管执法大队、市工商局香洲分局、市工商局拱北分局、市工商局保税区分局、各镇(街)和区有关单位参加。会上,区城管局局长刘继汉宣读了《珠海市香洲区整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香洲中队中队长陈新耀通报了《2009年1-7月动态巡查发现违法违规用地统计表》、《广东省第三次卫片违法违规用地统计表》、《部第九次卫片违法违规用地统计表》、《广东省第四次卫片违法违规用地统计表》的情况,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分别就香洲区整治违法用地相关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会议要求:
一、加强领导,加大力度,狠抓整治工作的落实。各镇(街)要把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第一重要的工作,充分认识到整治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加大力度,狠抓整治工作的落实。确保在10月1日前,完成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工作任务。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各镇(街)要牵头组织国土、行政执法等部门,对违法用地行为进行坚决查处。在查处过程中要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国土部门在查处违法用地时,发出的法律文书手续要完备、程序要合法。同时召集各股份公司开会,做好深入细致的政治思想工作。
三、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司其职。建立政府牵头,以国土部门为执法主体,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的联动机制。国土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履行职责,对违法用地行为进行清查整治,及时采取措施,制止违法用地行为;供水、供电部门接到查处违法案件的抄送件后,对违法用地进行停水、停电;工商部门接到镇(街)、国土部门的通知后,吊销违法用地上经营者有关证照;环保部门对建设违法建筑股份公司,停止环保审批,待违法用地案件处理完后再审批;国土部门要主动与公安部门联系,对出卖、出租国有土地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举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立案调查;卫生部门要对违法占地上涉及卫生许可的企业进行检查,有卫生许可证的予以吊销。
四、曝光典型案例。大力开展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真正使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对一些顶风而上,久拖不决,性质恶劣、危害严重、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件,给予公开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