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农村集中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出炉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近日,我县农村集中供水价格公布。根据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现行的1.50元/立方米调整到1.80/立方米,农村生产经营性用水调整为2.60元/立方米(含征收0.8元立方米的水资源费)。此价格为含税最终到户结算价格,由各乡镇(街道)供水中心抄表收费到最终用户,价外不得加收任何费用。县财政每年列支50万元,用于解决丁庄镇、陈官乡饮用水除费问题,并纳入财政预算,实行实报实销。以上价格自2012年4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期满后重新报批。(刘怀红)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5 22:46:3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