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缴费年龄咨询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04日发表
办件详情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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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缴费年龄咨询 | ||
内容 | 高青县东张村,男方51周岁,女方52周岁这个年龄能不能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也就是说之前没有参加这个保险,从这个年龄还能补缴吗? | ||
*** | 无*** | ||
办件分类 | |||
办件编号 | GQ000****1630 | 提交时间 | 2010-04-28 15:03:15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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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县劳动局答复如下:非常感谢您对新型农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9]131号文件规定:一是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在其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新农保。二是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居民,不需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新农保制度实施时,45周岁以上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应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45周岁(含)以下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我县目前执行淄博市淄政发【2008】53号文件。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您到高青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县城文化路36号)进行咨询,业务咨询电话:6965573 | ||
答复机构 | 高青县县府办 | 答复时间 | 2010-05-04 10:37 |
附 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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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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