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机关事业保险处四举措推动养老保险费征收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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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3日发表
2015年,县机关事业保险处按照人社局党委统一部署,采取四项积极措施,全身心投入养老保险费收缴工作,切实做到人员到位、管理到位、服务到位。
一是规范征缴程序,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就养老保险征收中涉及的登记、审核、缴费、票证管理等问题明确人员分工职责。
二是加强政策指导。充分利用服务大厅窗口便利,为参保单位和人员解答疑难困惑,并通过设立咨询电话等方式指导缴费。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基金收缴内控制度,做到层层审核把关,处处责任到人。
四是搞好优质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坚持业务经办“三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三服务”(热情服务、优质服务、高效服务)贯彻落实到养老保险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通过提质、提速、提效,力争圆满完成收缴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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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6 09:42:3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