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地税局经济开发区中心税务所两税核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年初,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县地税局经济开发区中心税务所开展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基核实工作以及宗地信息核对,经过近半年时间,两项工作基本结束,并取得良好效果。房产税核对面达60%,土地税核对面100%,查补税款74万元。
一是依托外部信息,夯实土地税税源基数。以土管部门宗地信息为依托,采取“两项”核对,一是征管录入财产信息和宗地信息核对,二是税收入库信息和修正后的财产信息进行核对。通过两个核对,做到税基清,底子明。
二是强化实地核查,做到账实相符。通过信息核对,发现存在宗地和企业实际用地存在差异,首先通过实地了解的方式,进行初步核对,做到宗地信息能够一一对应,对确实存在的差异,经土管、纳税人,以及企业所在乡镇三方确认后进行信息修正,最后账实相符。
三是加大征收措施,保证税款及时入库。经过核对,存在少缴税款的,及时督促企业进行补充申报,并按照税款所属期限加收滞纳金。对不按规定缴纳税款的,下达《税收事项通知书》,及时督促企业申报缴纳税款。
四是完善工作程序,保障后续管理。和土管部门建立了联系制度,在企业土地信息发生变化,定期进行信息传递,通过传递信息及时修改系统数据,做到按季清理,保证在对应申报期能够按照新税源数据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