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第二批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评估结果公示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9〕14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20号)等文件精神,高青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制定评估方案,聘请4位评估专家,通过材料核验、现场考察、专家论证等方式进行企业评估,并出具以下评估结论:
淄博飞源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德川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青澳森特集装箱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宝乘电子有限公司、高青县恒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六家企业已经具备开展技能人才评价的条件和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月11日至2022年1月17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到高青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方式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
受理电话:0533-6983251
高青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