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积极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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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1日发表
一是严把进场交易关。要求所有政府采购项目进场交易前必须具备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审签的公共资源交易审批表,否则一律不允许进场交易。
二是严格审核招标控制价。区财政局聘请专业机构对所有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控制价审核工作,合理控制支出上限,从源头节约财政资金。
三是提高采购过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依托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所有采购项目全部纳入平台交易,同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采购项目的监督和管理。
四是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及时、公开、全部”的标准,将与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在相关网站进行公告,使供应商方便、快捷的获取、知悉全部采购信息,保证信息知悉权的平等,保证公众的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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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14:24:0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