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医院骨科被评为省级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区
11月2日下午,市人民医院在骨科举行 山西省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区挂牌仪式。会议宣读了《山西省卫生厅关于确定全省县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区的通知》,示范病区护士长作了表态发言。
10月29日,省卫生厅在平遥召开全省护理工作会议,市人民医院骨科荣获县级优质护理示范病区荣誉称号。2010年5月12日,市人民医院正式启动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将骨科、外科、神经外科、心内科作为第一批示范病区。医院把示范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由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实施方案及考核标准,设立了示范工程专项基金,出台了行政后勤科室服务临床的规定,改变排班模式,将功能制护理转变为责任制整体护理,每名责任护士分管8-10名病人,责任护士实行8小时上班,24小时负责,为病人提供全面、连续、全程的护理服务,同时强化制度,规范管理,加强护士队伍培训,提高护士整体素质,制定护理质量考核标准及绩效考核制度,充分调动了护士的工作积极性,确保了患者安全。
通过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活动,病人明白谁是我的护士,护士明白谁是我的病人,拉近了护患关系,体现了亲情服务,增强了护士的责任心,体现了专业价值。患者满意度明显提升,由以前的90%提升到97%,收到患者表扬信200余封,锦旗(匾)96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患者的高度赞誉,成为该院推进医改试点工作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