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出台煤炭清洁利用管理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日前,张店区出台加强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严厉打击煤炭清洁利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煤炭市场,减少煤场扬尘的产生。
张店区对煤炭扬尘,在储煤场地外乱堆、乱放和销售煤炭,储煤场地不符合布点规划要求,煤炭运输车辆未密闭运输造成撒漏,煤炭质量指标不符合要求,煤炭经营企业和燃煤单位未逐批次检测煤质,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销售、使用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等违法行为行为都做了严格规定,同时公布举报电话请市民监督。
张店区将实行储煤场地统一规划,建设(新建、改扩建)2处集中经营性储煤场地,引导煤炭经营企业统一入驻经营性储煤场地,实现集中经营。对于不符合统一规划的储煤场地,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取缔。严格煤炭销售、使用质量指标,从源头上控制煤炭污染物排放。
煤炭企业和燃煤单位购销煤炭须每批次进行煤质检测,经检测不符合质量指标要求的,必须进行技术处理并重新检测。煤炭清洁利用和污染防治实行问责制度,对未清理取缔不符合要求的储煤场地达3件次,对有关部门、各镇、办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未履行煤炭清洁利用监管职责造成煤炭污染事件,影响严重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