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开展十佳旅游景区评选
为充分发挥旅游景区在全区旅游产业发展中的促进和带动作用,培育、壮大旅游支柱产业,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旅游品牌,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十佳旅游景区”评选活动。
全区范围内正常营业一年以上、当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旅游投诉事件的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等旅游单位均可参评。
此次“十佳旅游景区”评选分为旅游单位自荐、公众投票、旅游单位互评、专家评定、奖励等五个环节。计分标准为公众投票占30%,旅游单位互评占30%,专家评定占40%。
全区“十佳旅游景区”评选从景观质量、服务设施、安全卫生、综合管理四大方面进行评选打分。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将对获得淄川区“十佳旅游景区”称号单位进行授牌,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对入选的十佳景区将在今后的旅游宣传推介、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
本次全区“十佳旅游景区”评选活动详情可咨询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旅游科。
联系电话:0533-5266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