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感动淄川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启动
日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融媒体中心联合下发通知,对2019“感动淄川”年度人物评选活动作出部署。2019“感动淄川”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推出一批群众口碑好、作出贡献大、事迹突出感人、体现崇高精神、典型示范性强的群众身边的先进典型,广泛开展典型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时代新风,把典型的榜样力量转化为党员干部群众干事创业、勇争一流的生动实践,为加快推进建设现代化新淄川步伐提供强有力的道德支撑和思想保证。
二、评选标准
1.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重大活动、抗击台风“利奇马”过境抢险救灾、重大体育赛事等重大事件中作出了突出贡献的个人、集体。
2.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在经济运行、动能转换、科技创新、双招双引、脱贫攻坚、生态环保、乡村振兴、保障改善民生、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全面从严治党等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获得过较高荣誉并引起社会普遍关注的个人、集体。
3.立足本职、艰苦奋斗、奉献社会,在本职岗位上取得了非凡业迹的个人、集体。
4.见义勇为、舍己为人,以个人的勇气和担当,为社会的公平正义作出了突出贡献的个人、集体。
5.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表现突出,事迹特别感人,受到社会普遍公认的道德楷模。
所评先进典型要注重挖掘基层一线、群众身边的榜样,要特别注重事迹感人、感动淄川。推荐人选不分年龄、性别、民族和职业,只要具有很强的先进性、典型性和时代性,代表和引领良好社会风尚,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和感人事迹,树立和展示了淄川人的良好形象,均可参评。
三、评选范围
凡在我区生活、工作的集体、个人均可参评。事迹特别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在外地工作生活、原籍为淄川的个人也可参评。已取得“感动淄川”或“感动淄博”年度人物称号的集体和个人不再参评。人物事件要发生在本年度,或者相关事件一直延续到本年度。
四、推荐上报
1.推荐方式:采取组织推荐、个人推荐和媒体推荐等形式。
2.报送材料:所有参评典型须填写《2019“感动淄川”年度人物参评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同时附200字左右事迹简介和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于2019年11月6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区委宣传部宣传科,如有相关媒体宣传和视频资料一并上报,同时报送电子版。区里将择优向市推荐2019“感动淄博”年度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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