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融入大统战思维高位推动民族团结创建工作
自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以来,白云区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通过树立“大统战”理念、 开展“大讲堂”、进行“大督查”,持续推进白云区民族团结创建工作。
以“大统战”工作理念统筹推进。白云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组织保障,成立由区委书记、区长任双组长、区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白云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等工作方案,形成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各部门各司其职、成员单位协同推进、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白云区委区政府多次专题研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始终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从大局上谋划和推进民族工作,党的民族政策得到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白云区紧扣民族工作重心,完善民族关系协调新机制,加强民宗信息员队伍建设,多部门(单位)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稳定。
以“大讲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白云区聚焦总目标,各级党委(党组)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大讲堂活动,认真贯彻《******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等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知识。创建以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新时代学习大讲堂活动91次,开展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主题党日活动230期,在辖区学校开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道德大讲堂活动26次。结合民族传统节日活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活动,举办了“六月六”布依歌会活动、民族大团结周末大舞台演出及“民族团结一家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系列活动。严格对标对表,细化创建标准,民族团结“九进”实现全覆盖,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以“大督查”强化责任落实。制定出台了《关于示范点联系制度》要求联系单位对创建示范点的创建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分别带队到各创建点进行督促指导工作,区督办督查局根据创建需要,随时组织单位进行督查工作。创建以来,由区委统战部、区督办督查局、区民宗局抽调人员组成的三个督导检查组,围绕创建工作任务,开展督导检查工作1次。同时,实行区四大班子分管领导督查机制,带队深入实地,对各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现场督查30余次,促使各成员单位创建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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